根據省農業農村廳2025年省級現代農業發展補助專項[智慧農場(數字技術)政策]項目儲備要求,我縣計劃實施2025年智慧農場(數字技術)項目,結合我縣實際,面向社會公開遴選項目實施主體,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對象
從全縣范圍內遴選從事大田作物生產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1家,納入灌南縣2025年智慧農場(數字技術)項目儲備。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申報主體需從事水稻、小麥等大田作物種植,具備一定規模、相對集中連片,產值規模排名靠前,且已經實現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產業鏈條完整,基本實現了一二三產融合。有農業數字化建設的迫切需求,積極性高,能保證按時完成項目建設。
申報主體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及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財務狀況良好,未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商業信譽,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
二、建設要求
(一)遴選條件:擬申報智慧農場(大田作物)項目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建設基地應滿足以下條件:1、規模化種植稻麥300 畝以上(要求稻麥實際種植面積達到 300 畝以上,且集中連片種植,不得分散)。2、交通便利,土地平整、集中連片,田間溝渠道路設施完善,配置完善的電力和網絡系統,且單塊田塊具有適用于智能化農機裝備出入田塊的坡道。
(二)建設內容:主要支持建設氣象、苗情、墑情、病蟲情等農田信息感知系統,為農事操作提供決策依據;支持建設作物生長視頻監控設施,實時監測農場種植區域大田作物的生長狀況、受災情況以及其他異常情況;支持構建智慧農場綜合管理系統,實現農場所有數據的統一接入、設備的統一管控、用戶和權限的統一管理。
(三)大田作物智慧農場硬件設備配置建設要求可參考《智慧農場(大田作物)建設指南》。
(四)建設主體的智能感知等設備應與“蘇農云”平臺實現對接并正常運行、實時推送土壤、病蟲、苗情、農機作業狀態等數據。
(五)實行先建后補的補助方式,省級補助資金補貼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省級財政資金扶持額度以省下達的為準。項目同一建設內容不得與其他省級財政資金重復支持。財政資金須用于智能化設施裝備購置以及必要的系統平臺開發或租賃等方面。
(六)項目申報主體有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應驗收而尚未通過驗收項目的,原則上不受理新項目申報。
(七)項目申報主體對所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嚴禁以舊抵新等手段套取、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三、提供資料
(一)灌南縣2025年智慧農場(大田作物)建設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一式3份;
(二)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經營主體信用報告(在縣集中辦公區8號樓發改委窗口查詢打印)。
四、遴選程序
(一)申報。擬申報項目主體需于2025年2月25日前將相關材料紙質版(同步報送電子版)報送至灌南縣農業農村局315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審核。縣農業農村局對照申報條件,采取專家審核與實地察看相結合的方式,確定擬建設主體是否合格。如需要,后期組織專家評審擇優。
聯系人:農業農村局種植業管理科 孫妍(13851256299)
附件:灌南縣2025年智慧農場(大田作物)建設項目申報表.docx
灌南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