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關于下達2024年度第四批省對市縣專項轉移支付預算資金》(蘇財農〔2024〕97 號 、蘇農計〔2024〕37 號)、連云港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2022年市級秸稈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績效考評獎補方案〉的通知》、灌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灌南縣唐響河、一帆河兩側夏季秸稈離田及全年秸稈收儲按量補貼方案的通知》(灌政辦發〔2024〕31 號)、灌南縣農業農村局《關于灌南縣2024年唐響河、一帆河兩側夏季秸稈離田暨全年秸稈收儲按量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灌農發〔2024〕199號)等以及其它的相關文件精神要求,我站委托連云港龍翔會計師事務所為第三方核查單位,對全縣秸稈收儲利用量進行核查認定。
我站會同第三方核查單位分別于2024年8月、12月擇機對已在灌南縣農業農村局備案的灌南縣青松秸稈綜合利用專業合作社等10家企業(合作社)開展了秸稈收儲量現場核查認定工作,通過打包數量計數核查、翻閱臺賬、抽查稱重等方式最終確定相應企業的實際收儲量。現將全年秸稈收儲利用量核查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對本次認定結果有任何異議,請與縣生態站聯系。
聯系人:周偉民(13851233166) 周華江(13815625378)
灌南縣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技術指導站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