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北陳集司法所以“1+1+1”策略做好調解工作,主要表現在:
加強矛盾糾紛排查。積極聯動鄉鎮社區,共同發力,深入村居住戶進行排查。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原則,切實防范、管控、化解可能引發民轉刑事件的苗頭性問題,預防突出矛盾的發生,做到早發現、早疏導、早化解。
做好矛盾糾紛預防。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觸角廣、信息靈的優勢,對于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和社會不安定因素苗頭隱患,以及在調解過程中發現的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糾紛,積極采取針對性預防措施,及時做好防激化工作。
加強部門聯動與回訪。加強與派出所、鎮信訪辦、黨群服務中心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形成糾紛化解網絡,提升合力。同時,對調處的每一起矛盾糾紛進行回訪,防止糾紛再起,并督促當事人履行權利義務。
下一步,北陳集司法所還將繼續強化矛盾排查預防等措施,為維護鄉村和諧穩定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