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治理法治化是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保障,新集司法所切實履行自身職能,積極探索,多措并舉,切實提升鄉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創造良好法治環境。
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法治氛圍。一是定期組織開展“送法下鄉”活動,通過法治講座、法律咨詢、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向村民普及憲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與農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二是積極利用村廣播、宣傳欄、微信群等渠道,廣泛傳播法律知識和法治案例,營造濃厚法治氛圍,讓法治觀念深入人心。
培養法治積極分子,充實法治力量。一是積極培育鄉村“法律明白人”,定期對他們進行系統的法律知識培訓,提高其法律素養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二是不斷充實鄉村“學法帶頭人”,讓這些“學法帶頭人”在日常生活中,能夠及時為村民解答法律問題,調解簡單糾紛,引導村民依法辦事,成為鄉村法治建設的宣傳員和調解員。
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促進鄉村和諧穩定。一是加強與村委會、派出所、信訪辦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對于各類矛盾糾紛,堅持依法調解,做到公平公正。二是注重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基層矛盾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定期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調解工作的專業性和實效性。
提供精準法律服務,保障村民合法權益。一是在規范有效運行鄉村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詢、公證指引等一站式法律服務。二是推動駐村法律顧問規范履職,鼓勵他們積極參與村務管理,尤其是針對農村常見的土地流轉、勞動爭議、贍養撫養等問題,切實有效地為村民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和建議,幫助村民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